老李夫妻1990年去世,他们有五个孩子,两个儿子,三个女儿。老大老二是儿子,老三老四老五是女儿。老三1980年出嫁,但户籍一直在家中,她曾说:既然已经出嫁,那么土地分额就不要了。他们还有一个奶奶。1983年土地承包,村里按人头分田分家,老李家获得了七分地,全在老李名下,这些地有林地、耕地、菜地、水田。父亲名下有登记表、合同。... 展开
老李夫妻1990年去世,他们有五个孩子,两个儿子,三个女儿。老大老二是儿子,老三老四老五是女儿。老三1980年出嫁,但户籍一直在家中,她曾说:既然已经出嫁,那么土地分额就不要了。他们还有一个奶奶。1983年土地承包,村里按人头分田分家,老李家获得了七分地,全在老李名下,这些地有林地、耕地、菜地、水田。父亲名下有登记表、合同。老四1985年出嫁到隔壁,并把户籍迁到配偶处。老五1988年出嫁到社区市里,因小孩要读书,于2003年将户籍迁到城市里。1999年连包制,新的土地合同写在老大的名下。2013年,村里要建高速,老李家的60亩地将被征收,获得征地款600万,老李的儿女们认为应该将征地款平分,而老大老二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不应回来分征地款。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