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福建厦门。我有一套没有产权房子要拆迁,因我已经没办法享受政府的拆迁安置政策了,准备将该房子让给本村的其他人作为其拆迁安置的房屋物权,他家4个人口,合并后他家还以有16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及还可以向拆迁单位在购买50平方米的政府评估价(5000.00元)的房子,合计210平方米。。。我现在和他协商如下:1)他家安置一... 展开
你好,我在福建厦门。我有一套没有产权房子要拆迁,因我已经没办法享受政府的拆迁安置政策了,准备将该房子让给本村的其他人作为其拆迁安置的房屋物权,他家4个人口,合并后他家还以有160平方米的拆迁安置房及还可以向拆迁单位在购买50平方米的政府评估价(5000.00元)的房子,合计210平方米。。。我现在和他协商如下:1)他家安置一套120平方的政府安置房及我支付20万人民币补偿,2)以他家的名字在向政府要一套82平方米的安置房。我支付21万用于购买42平方米的房子。(160平方米—120平方米=40平方米及可以享受的评估价的房子42平方米),他家在取得该房子产权后无任何条件将该房子过户给我,一切税费,过户费由我承担,请问你们能给我起草一份协议吗。谢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