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费的总和不能超过当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三十倍的补偿标准在2013年已从[土地管理法]中删除了是真的吗现在的补偿标准又是怎么算的?
请问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安置费的总和不能超过当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的三十倍的补偿标准在2013年已从[土地管理法]中删除了是真的吗?现在的补偿标准又是怎么算的?
其他答案
您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解答如下: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 展开
2018-06-09 09:41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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