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1月28日通过中介(在房管所已备案)购买房东128米的房子,购买价格为120万,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规定,首付款30万元,交付房东,剩余的90万元,待房产证下来之后,由房东自行进行银行解押,3个月之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违约则赔偿20%的违约金,即24万元。如果房产证下不来,每年我需要交付房东5万元作为房... 展开
本人于2017年1月28日通过中介(在房管所已备案)购买房东128米的房子,购买价格为120万,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中规定,首付款30万元,交付房东,剩余的90万元,待房产证下来之后,由房东自行进行银行解押,3个月之内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违约则赔偿20%的违约金,即24万元。如果房产证下不来,每年我需要交付房东5万元作为房屋本金。现在由于房价暴涨,保守估计,截止到6月份,我购买的房屋已经上涨了约70万元,房东打算单方面违约,赔偿我24万元的违约金,房东还能多挣40多万。现在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一下:1、房东在开发商处购买的商品房做了银行贷款,房产证仍在办理中,这期间我们双方由中介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2、房东单方面违约,如果我不同意违约,是否成立。3、如果最终上诉法院,要求对方返还30万元首付款,另外补偿因房价上涨的溢价70万元是否可以得到支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