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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的产权只有七十年,七十年以后房子归谁??

平煤|2007-05-29 09:30

其他答案

房教授

前段时间《物权法》推出时,故意回避了这个问题。因为怕影响当时正火暴的房地产市场。其实这个问题一天不明确,房地产市场就一天不明朗。所以现在买房是不明智的。举例:你当年买房100平米50万,70年以后你的孙子继承了你的房子,但是土地使用年限到了,可能到时要求你孙子重新购买70年土地使用权,100/平米/年,也就是70万,那你到时买还是不买,不买,你的房子就是违章建筑(因为没有土地使用权),城管可以随时 展开
2007-05-29 09:35
来自北京市

跑跑大王

产权不是70年,只要房子存在,那么产权永远归产权人所有,所谓的70年指的是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年限届满国家收回土地的,按照拆迁补偿政策进行补偿,不收回的,个人继续使用的话,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据说《物权法》将会对这个问题作出详尽规定,期待物权法颁布
2007-05-29 09:35
来自北京市

麻坛大班

实际上房子的使用期牵涉到两个方面,其一为地上的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其二为它对应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由于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所以我们买的商品房所拥有的只有地上建筑物的私有权(房产证),以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而没有土地所有权证)。(1)先来说第一个地上建筑物,一般现在较多开发商所建设的房屋均为钢混(框架)结构,正常而言,钢混结构的建筑,其经济耐用年限为60年,砖混结构住宅耐用年限 展开
2007-05-29 09:35
来自北京市

我是小达

国务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国内现在还没有土地使用权到期的房子,所以相关政策法规现在还在讨论中。没有具体实施。
2007-05-29 09:3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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