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可行,实际上视具体情况而定. 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超过部份无效,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屋价值30万元,你最高可以抵押担保30万元;物权法没有这样的规定,但物权法规定了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即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 展开
理论上可行,实际上视具体情况而定. 担保法规定,抵押担保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超过部份无效,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房屋价值30万元,你最高可以抵押担保30万元;物权法没有这样的规定,但物权法规定了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即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也就是说,如果楼主前次是在工行贷款,再在工行追加贷款4万元的话,如果仍能满足工行抵押率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工行会同意,因为,第一、第二顺位受偿都是他们。如果楼主想在工行以外的其他银行贷款4万,个人认为,其他银行一般不会同意,因为,他们处在第二顺位甚至更后面受偿,债权无法保证。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