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闲置土地处罚办法有哪些?麻烦具体说一下。
其他答案
(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动工开发、竣工期限和违约责任。从补充协议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起,延长动工开发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核算、收缴或者退还土地价款。改变用途后的土地利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具备开发建设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展开
2019-07-03 19: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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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依据和当前闲置收回土地使用权存在的问题,《从实践的角度看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已表达清楚,不再重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法律不完善,土地出让合同就闲置土地也没有作出具体的约定,闲置土地无偿收回的难度很大。需要强调是在处理闲置土地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严格履行法定程序。需要说明的是文中提到的行政处理,是因法律没有明确定义,对尚 展开
依据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号)规定,该宗地不属于闲置土地,不能按闲置土地进行处置。2、如土地使用者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可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17条规定,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一、开展调查摸底。组织国土、住建、工业园等部门对全市闲置土地进行调查,摸清土地闲置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进行分类认定。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罚,对应该征收土地闲置费的依法征收,应该收回的坚决收回。三、建立跟踪督查制度。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对每宗出让土地项目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各个项目的开 展开
闲置土地的收回是很复杂的,造成闲置的原因是什么,取得土地使用权两年以上不开工建设的可以无偿收回。首先看看你父亲是不是合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只有一个建筑方案是不影响收回的。你可以查看《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我是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今年正处理闲置土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2011年12月,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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