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居住房屋房产证上的姓名是奶奶,此房是奶奶于1996年购买的,当时是奶奶居住的房屋拆迁,奶奶用拆迁费买的,由于钱不够,奶奶的三女儿也就是本人的小姑出了2万多元购买了现在的住房,此后我们一家三口人就一直和奶奶居住在一起,而且奶奶在世时曾不止一次提过让父亲继承此房产,但由于奶奶身体一直很健康,我们一家人感情也很好,就一直没让奶奶... 展开
现居住房屋房产证上的姓名是奶奶,此房是奶奶于1996年购买的,当时是奶奶居住的房屋拆迁,奶奶用拆迁费买的,由于钱不够,奶奶的三女儿也就是本人的小姑出了2万多元购买了现在的住房,此后我们一家三口人就一直和奶奶居住在一起,而且奶奶在世时曾不止一次提过让父亲继承此房产,但由于奶奶身体一直很健康,我们一家人感情也很好,就一直没让奶奶立遗嘱。1999年,我们自己以前居住的房屋拆迁(单位房),当时我父母的工龄加上国家房屋补贴算在内,一共需要9千多元就可以买下单位房,但由于父母当时没钱,就由小姑出钱买下了此房(我父母的工龄都在内),然后转手卖给别人卖了45000元。2001年奶奶由于突发性脑梗阻昏迷,送到医院抢救后一直没醒,五天后就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奶奶去世后,我们一家三口仍住在现在的住房,一直至今。奶奶共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即我父亲),奶奶去世后,三个姑姑没有对房屋的居住权提出过质疑,但也没有说过放弃继承。2007年12月,父亲由于自己有婚外情向母亲提出了离婚,并表示愿意将自己的所有财产给我(他的财产就是我们现居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