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遇到一合适的房子,总价低于市价很多,可我却很担心.因为我们看上的房子是一个炒房客急抛的房子,该楼盘仍在建造中,但已有两栋2010.12.20刚交房,这个炒房客买的是该楼盘的一个二室和三室房,二室的就是12/20刚交房的(仍有贷款),三室的大半年前付过首付,但余款银行贷款一直批不下来,按中介的说法是这个炒房客天天被开发商... 展开
我最近遇到一合适的房子,总价低于市价很多,可我却很担心.因为我们看上的房子是一个炒房客急抛的房子,该楼盘仍在建造中,但已有两栋2010.12.20刚交房,这个炒房客买的是该楼盘的一个二室和三室房,二室的就是12/20刚交房的(仍有贷款),三室的大半年前付过首付,但余款银行贷款一直批不下来,按中介的说法是这个炒房客天天被开发商催着余款,并被威胁三室的余款再不付则房子将被收回且须炒房客须赔偿开发商违约金;故这个炒房客12/20拿到二室的房子并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急抛这个二房(当初购买价RMB4900/平,现市价9000-9500/平,急抛价7500/平);但该房子要到2011.3月底方能拿到房产证,然后再须20天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若我们现在签购房合同,便要付2万定金,然后一周内把一半房款付给房主,余款她可以等我贷款被银行批下来;我为买到便宜的房子很兴奋,但又不踏实,担心万一遇到骗子或将来交易中会遇到很多陷阱,故诚心求助于此,望专业人士给点意见,万分感谢各位!1. 看房时我们应该让对方出示哪些证件?(除身份证、户口簿、户主跟开发商的购房合同之外,还有哪些?)2. 目前户主没房产证,只有当初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为避免风险,我们怎样做才能保证自己利益?如需要去相关部门公正么?公正内容如何写才有规范?还需要签定书面协议来相互约束,签定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这样私下签定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3. 我们是否需要在房产交易所验明所有证件的真伪再付一半房款?4. 有无可能找开发商将合同上户主名字改成我的?如可以,有什么条件呢?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