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熟悉武汉市房产局房屋买卖过户政策的朋友进来帮忙,关于离婚后的房产过户问题,谢谢!
有两个情况:1、我的前夫在2007年8月全款付清买了一套二手房,并在当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我前夫的名字,我是2008年1月和他办理的结婚登记,又于2010年12月办理了离婚登记,因为那套二手房我们都认可是前夫的婚前财产,所以在离婚协议上没有提到该房屋的归属,现在他找到我,说他要办贷款,去房产局办手续,不给...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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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去律师事务所做一个授权公证,以后由男方买卖。2.你这个房屋的产权证现在一定还没有办理下来,你只要在产证上是你一个人的名字,还有产证的日期是在你离婚后,那再进行房屋买卖就没有你前夫的关系。(关健是日期)去售楼部了解一下!
2013-09-09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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