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本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 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 展开
党的基本程序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1)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 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必要的函调和外调。 11、确定预备党员(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确定预备党员的先予以公示(时间为7天),重点进行培养教育。 12、向党总支报告(党支部) 对已上报列入发展计划的对象,党支部要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报告近期发展对象情况,包括:本人档案、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建党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综合意见、支委会讨论意见和入党申请书、党小组意见和发展对象的思想汇报。 13、预审(党委组织部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背中央、省市有关发展党员的规定的地方。 (2)设党总支、分党委的单位先审查。 (3)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4、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作出决定。 16、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党支部)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有党总支的单位须经党总支审议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