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沈阳人,在黑龙江买的房子.首付交了50%.剩余贷款.售楼处现在说异地不能带款.我的首付已经付了.哪位法律朋友帮我看看是不是售楼处有责任和义务在我想购房时就应该提醒我不能贷款?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其他答案
一、首先异地人,并不是不能贷款。 异地人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以拥有所购物业所在地户口;2、所购物业所在地1年以上纳税证明;3、所购物业所在地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3样,满足一样即可。 二、即使你不满足以上条件,根据目前银行贷款政策,你如果是首套房,你缴纳了50%以上首付,即使是外地人,也是可以办理商业贷款的。 三、如果你现在起诉开发商,追求销售人员及开发商责任,属于民事诉讼,需要你自己取 展开
2012-02-06 10:38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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