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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急。求教法律人士,我在苏州园区租一套房,租期一年,到今年的11月12号到期

现在房东以自己要用为由提前一月通知我要我在8月搬出房屋,我必须无条件搬出吗?在房屋出租合同中并未约定房东违约的责任,但也未约定他提前通知我我就必须搬出,想问这该怎么办。房东在租房时收了我一个月的押金。可以追究房东那些违约责任? 谢谢!
lhrrr|2012-03-24 13:1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HANRONG239

可不同意,如要解除合同对方应该给付你违约损失,可要求至少一月的租金。
2012-03-27 15: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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