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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使用了公积金贷款的商品房,能不能再拿来贷款?(来自成都左右小区)

06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总价近50万。其中25万用我老婆的公积金申请的10年分期贷款,房子户名写的是我老婆的名字。最近我急需20万左右资金投入生意,请问大家:我还能用这套房子进行贷款么?如果能贷,具体怎么操作?最长可以贷多久?谢谢大家。
伽玛贝|2007-06-05 05:14

其他答案

爱房小二

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因为你房地产的抵押价值为50万,现在已存在的抵押价值为25万,剩余抵押价值为25万,但是银行不会贷款给你这么多的,银行考虑市场风险、抵押价值的实现、快速变现的风险等等因素,具体金额咨询银行可以了!
2007-06-05 05:19
来自北京市

lovetao4ever

sas005您好: 看您这意思是想用自住的房产来办理抵押消费贷款。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满足最起码的3个条件:1.为自己或他人全款购买的自住房屋,就是说用来抵押的房屋不能是贷款购买的;2.有明确的消费目标;3.申请人有偿还能力。 因为您的房子是用公积金贷款买的,已经有了抵押权了,不是用全款购买的无瑕疵权利物,不能够再申请抵押贷款了。
2007-06-05 05:1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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