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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姥姥姥爷有套房子,户主是姥爷,房产证也是姥爷的名字,姥爷去世后,房子是不是自动归属于姥姥?

姥爷去世后,其他子女是否有权和姥姥平分这套房子,怎样才能保障房子属于姥姥?房产证需改成姥姥的名字吗?户主是否也改成姥姥?另还有一自盖小楼,没有产权,小楼的收益是否也应属于姥姥?
liangyifei|2012-04-05 13:11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任红茹

其他子女无权平分财产。房产是你姥姥、姥爷的共同财产,他们两人各占50%的产权。你姥姥的50%产权归她个人;你姥爷的50%财产,在他去世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分(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各个子女)。也可以是他的子女们都放弃继承权,有他的配偶(你的姥姥)继承他的50%,这样你姥姥才会得到100%的产权,房产证才可以过到她的名下。过到她的名下需要去做公证做继承公证书和放弃继承公证书。做公证书需要的资料: 展开
2012-04-08 13:53
来自北京市

王爷-公主

您姥姥首先拥有此房50%的产权,剩下的50%产权属于遗产,还有那盖小楼也属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第一继承人继承!您姥和他们的子女都有此遗产的拥有权!
2012-04-08 11:51
来自北京市

beijing3211

没有权利平分的,直接改成你姥姥的名字就可以,对的,全部是属于你姥姥的
2012-04-08 10:39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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