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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房产税

本人家**有户籍人口3名,即本人与双亲,2009年初家中原有住房动迁,分得3套分别为60㎡、60㎡、150㎡的商品房,2010年11月签定购房合同。本人2010年6月与配偶登记结婚,对方家中有1套2008年6月所购的85㎡商品房,为本人配偶与其双亲3人共同申请的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形式购得,房产证上为3人。2011年9月,本... 展开
zhuangxiu40|2012-02-03 20:20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帅得惊动了天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居民家庭新购住房面积和其他住房面积的总和)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且新购住房免征房产税;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2012-02-06 08:18
来自北京市

yanzheng03

你好,你是在2010年11月签定购房合同 所以目前不需要交纳房产税的。如果是在2011年1月28日之后签的买卖合同那么按照产证名字和家庭常住人口人均60平方,超出范围需要交纳房产税,目前动迁房不用交房产税!
2012-02-05 21:00
来自北京市

ssll0591

如果你是在2010年11月签定购房合同 所以不需要交纳房产税的。如果是在2011年1月28日之后签的买卖合同那么按照产证名字和家庭常住人口人均60平方,超出范围需要交纳房产税,目前动迁房不用交房产税!以后看政策了!
2012-02-05 18:28
来自北京市

红楼叹

你好,只要你在2011年1月28日之后签的买卖合同,才会核算你的房产税,只要你这个时间之后不买房,哪怕你有10套房子,都不会征收你房产税。
2012-02-05 17:23
来自北京市

张张6

如果你是在2010年11月签定购房合同 所以不需要交纳房产税的。如果是在2011年1月28日之后签的买卖合同那么按照产证名字和家庭常住人口人均60平方,超出范围需要交纳房产税!
2012-02-05 17:0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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