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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证与房地产权证的区别?

我在青岛 即墨市的乡镇上买了一个两层网点房,可是开发商只给我房屋所有权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证上也没有体现出房屋使用的年限,这样的话,我的房子以后如果拆迁的话,是否能享受与房地产权证同等的补偿,是否可以抵押,买卖等?谢谢!
东关一霸|2007-06-06 04:22

其他答案

我是小达

你好! 这是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决定的。在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是一个单位的地区,只发《房地产所有权证》(包括了其他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而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不是一个单位的地区,由房产管理部门发《房屋所有权证》,土地管理部门发《土地使用权证》。你们那里就是因为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已经是一个单位了,所以发的是《房地产所有权证》。
2007-06-06 04:27
来自北京市

房教授

两个证件的区别,在于土地的性质。城市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农村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农村的集体土地要变成国有土地,中间有个土地征用环节,土地被征用后,由政府将土地在有形市场上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实行了有偿转让后,转让了该地块若干年的使用权(其中,住宅的使用年限是70年、商用的是40年)。在这种土地上进行开发,房屋发证就发产权证。在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屋,发的房证就是房屋本身的所有权证,不含土地的使用年限。 展开
2007-06-06 04: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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