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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不在本地,赔偿房子就要少一些钱?

重庆范围。户籍在重庆市,但房子在合川区。开发商(是开发商)要拆迁房子,并提出,户籍不在本地,只能按照500一个平方赔偿,户籍在本地,按照2000多赔偿。是否有这样的法律。户籍不在本地,赔偿房子就要少一些?如果没有,开发商的做法是否合法,本来差不多40万的房子,按照开发商的意思只能赔偿10万。
紫蝴蝶的梦想|2009-09-03 13:2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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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回答2010

这个是依据《村民自治法》的规定。因为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当地的村民使用,包括耕种。建设房屋只能是当地的村民使用,没有那里的户籍就不属于那里的村民。不是当地的村民是没有权利在当地建设房屋的!包括你原来是当地的人后来因为**、参军、、、、户籍转移后而制定的!能够给你补偿应该是算开恩啦。
2009-09-06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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