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一下:1、租赁关系承租人只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法院查封厂房一般是冻结房主处分的权利,即被查封后房主不能变卖该房子,房主应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这方面的规定见《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财产被查封、 展开
解答一下:1、租赁关系承租人只有租赁物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法院查封厂房一般是冻结房主处分的权利,即被查封后房主不能变卖该房子,房主应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这方面的规定见《民诉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3、《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就是说法院拍卖或者变卖厂房后你仍可继续承租,但出租方变了。4、租赁物出卖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法院所称的查封,是指去房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冻结房主处分该房屋产权的权利,一般来说不会直接贴个封条上去,而且你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存续期间是有效的,也即是说,假设你今年假设你在08年2月底和房东签订了合同,约定08年3月到09年3月租住一年,房租半年一付,那么你没有理由提前搬出或者提前支付房租,当然,这需要你向法院执行庭写一个陈述,说明这一情况并附上你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和你的个人身份证明。其次,法院要求你如果继续住到二月份的话,需要把剩下的一万多交给法院是正确的,因为在查封期间产权等于发生了变动,由法院代为管理。第三,关于你的押金,你可以在终止租赁后向房东索回,如果届时房东还是玩失踪,则你可以要求法院在房产被执行(例如被拍卖后)要回自己的押金。以上几点,供你参考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