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在2010-7-29 09:30 前回复。 (2010-7-15 09:30)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您好!“榕航花园”烂尾楼项目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06号,由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榕航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8年9月立项,实 展开
转办意见 福州市信访局 1、请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在2010-7-29 09:30 前回复。 (2010-7-15 09:30) 福州市 领导批示 区(市)县 领导批示 回复意见 您好!“榕航花园”烂尾楼项目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六一中路106号,由福州长乐国际机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榕航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8年9月立项,实则由福州嘉信房地产公司(原福州联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榕航公司名义投资开发,项目开发前期因资金不足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2009年1月4日经市**办公厅会议议定,并经施工单位华品建筑公司同意将华品建筑公司向市中院申请冻结的“榕航花园”A楼根据市场情况逐步解押,以回笼资金。销售由榕航公司负责,力争在2009年5月4日前回笼资金2000万元,回笼资金进入监管帐户,优先用于偿还市财政借款(260万元)、支付华品公司工程款(1300万元),剩余资金用于完善煤气、水、电、广电网络、电梯、消防等配套设施。目前榕航公司尚欠市财政借款210万元未偿还,施工单位华品建筑公司尚欠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190万元未偿还,开发商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及利息889万元(含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190万元借款),消防、煤气、水、电、道路等后续配套工程资金缺口约500万元。2010年1月14日,市**办公厅再次召集市信访局、市建设局、市**局、市统建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开发单位及施工单位并邀请市中院执行局协调“榕航花园”项目遗留问题。会议议定:1、由榕航公司先行支付330万元工程款,华品建筑公司负责2010年3月底前完成合同内所有施工项目(消防、电梯等配套工程由榕航公司自行发包组织施工),并配合榕航公司做好竣工验收工作,榕航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半年内付清剩余工程款。2、由“榕航花园协调小组”牵头并监督将华品公司申请市中院冻结的25套商品房(约1000平方米)公开销售,房款进入监管账户。3、监管账户中资金优先保证工程竣工验收及偿还市财政、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借款。据榕航公司反馈目前用于项目复工的首期工程款已到位并拨付给施工单位,扫尾工程也已复工续建,小区内道路、绿化等配套工程也已基本竣工。我们做为“榕航花园协调小组”成员之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开发公司及施工单位完成项目扫尾工作。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0-7-15 09:44回复)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