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两年半,我这样的跳进可以申请公租房吗?
本人离婚两年半,带着一个11岁的孩子,离婚后无房子,和父母同住,房本是父亲的名字,使用面积28平米,我和孩子的户口一直和父母在一起,我这样的条件可以申请公租房吗?请专家给于解答,谢谢
其他答案
完全可以。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发〔2011〕12号)中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2、具有本市市内 展开
2012-02-25 17: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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