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一处房屋卖于买方,当时该房屋正在按揭,且尚未办理产权证,故双方约定由买方负责继续还贷,待产权证下发两年后再进行过户.但买方在履行期间多次逾期还贷,导致我信用不良无法再贷款买房,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
律师好:我与买方在2006年1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我一处房屋卖于买方,由于当时该房屋正处于按揭期间,且产权证还未下发,故双方约定由买方继续还贷直至产权证下发两年后,买方还清所有贷款,双方再进行过户.但买方在履行还贷期间多次逾期还款,导致我信用不良无法再贷款买房.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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