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问题。
我买的房子,房产证和国土证都拿到了。但是,我心里始终有点不安的是:第一次公证书与委托书的时间不一致,公证书的时间在前(7月2日),委托书的时间在后(7月25日);所以在过户时,没有通过。 后来到公证处把公证书和委托书的时间改为一致了。【但是委托书上委托人按的指印是复印件,不是直接用红印泥按的。】所以我现在担心这一点。怕委托人... 展开
其他答案
你前夫是没有权利对不属于他的独立产权的房子进行抵押的,如果他要抵押房产就需要经过你儿子的监护人你的同意才可以的,就算是将房产证的名字改为共同持有,对于维护你儿子的合法权益也是用处不大的,因为抵押给了银行,那么就是全部产权的抵押(也就包括了你儿子的那百分之二十),建议你可以跟你前夫协商,将百分之20的产权折合成现金给你
2010-10-1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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