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问答 >政策法规>土地>土地> 问题详情

城市开发。宅基地如何补偿?

我家住在安徽省阜阳市城乡结合部。因城市发展全村的耕地都被征集走了。所以十年前。全村体办理了农转非户口。现在我住的地方要搞人居环境治理,也就是开发成高档住宅小区。我家有6分地左右宅基地未建房。请问国家或安徽对宅基地,开发赔偿是否有什么标准。标准是什么?(因为母亲疏忽前两年可以办国有土地使用证,当时没有办理。)
亦装亦谐|2010-09-19 11:53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红色月牙

一、问题的性质是拆迁安置,拆迁安置补偿是双方商协的原则,国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二、就你的情况看,是属于全征全转后享有宅基地的指标,但没有建房,也没有办理土地证;这个问要看和你同类情况的在整个项目拆迁安置的比例有多大, 所谓人多力量大,但无论多少均应由原村(现社区)组织征集大家的意见向开发单位提出并协商决。
2010-09-22 15:10

cacm

1、没办国有土地使用证也按国有土地征收。成建制镇转户以后,土地自动转为国有。2、宅基地没建房,仍然只能按一般国有土地征收标准补偿。
2010-09-22 14:55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信息举报邮箱:jubao@fang.com
返回顶部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