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有3子女,男方已故,产权证是女方的名字,可不可以她私自就将房子或者所有遗产都给其中1子女?如果他们的旧房已拆迁,新的安置房依然属于他们老两口共有财产吗?
请各位高手帮忙告诉我啊,谢谢你们了。因为现在我父亲去世了,我是直接代位继承人,我幺爸为了独吞全部财产,不让我和婆婆见面。。我怕他在里面搞鬼。
其他答案
男方过世之前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过世前留下了遗嘱,那就按照遗嘱办。如果没有遗嘱,那房子产权有男方的共有权,男方的共有权应该按照遗产来分配。遗产法规定:配偶、子女均分遗产。所以,女方无论如何都不能私自处理遗产。
2010-02-28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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