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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见万人购方团集体退房的报告 想问下房子的使用年限是50年 过了50年以后 这房子是被国家收回 还是被开发商拿去再建然后拿去卖 还是50年以后这房子依然是我的我既可以自己住还自己可以卖吗?谢谢

有得赚|2008-11-27 11:5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爱因斯坦2002

你好,所谓房子的使用年限是指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现在对于70年后的问题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估计是到时候在补交土地使用金就可以了。当然前提是你的房子不是危房了。你还是可以自己住自己卖的。
2008-11-30 18:55

没事儿偷着乐呵吧

按规定,商业用房使用年限为50年,商品住房使用年限为70年。但根据《物权法》规定:到期自动延期,估计国家会相应出台一些配套政策,所以你不必担心会被国家收回或归开发商。
2008-11-3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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