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师等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补考事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补考事宜的函》(人社鉴函【2010】20号)精神,确保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2010年暂停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等级)部分考生的补考等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各有关鉴定机构和鉴定组织报名机构要认真落 展开
关于物业管理师等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补考事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5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全国统一鉴定职业补考事宜的函》(人社鉴函【2010】20号)精神,确保全国统一鉴定工作顺利进行,现就2010年暂停全国统一鉴定职业(等级)部分考生的补考等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各有关鉴定机构和鉴定组织报名机构要认真落实《通知》要求,针对暂停全国统一鉴定的物业管理员、广告?编辑员(四、三级)事宜,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过渡。二、对2009年参加上述职业(等级)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由我局统一组织补考,补考时间为5月23日和11月21日(具体职业等级、时间安排和考核方案详见附件1、2)。三、组织报名时间、地点、方式与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相同。附:2010年物业管理员、广告设计师、企业文化师、网络编辑员(四、三级)补考时间安排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