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户口迁入问题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房产证已过户到我名下,要4月9日到房管局去领证,土地证还没办,房款只剩一部分未付。我到派出所去查发现原房主有四人的户口在这套房子上,但是我和他并未在合同中约定此事。而且原房主和一个姓罗的办了委托公证,我是在姓罗的手上买的房子,现在我该怎么办?
其他答案
我们家这里有种办法,就是去当地派出所里面把他的户口挂起来,费用就不太清楚了,貌似是没啥费用,不过一个地方一个样,你可以去当地派出所咨询下。。。有些地方就不能挂。。我们这也是去年才可以这样子的。。
2010-04-08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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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约定户口的问题,留下的后遗症是很难处理的,如果原房东不肯迁走户口,你就肯定没办法落户,还是找原房东商量一下。既然你有部分房款没有结算,可做为交换条件和原房东谈判。委托代理人需要仔细查看公证委托书的内容,估计除了购房相关的委托事项之外,迁户肯定不在此列,所以你还是要找原房东谈判,或者通过委托人和原房东谈判,限期迁出。办理户口迁出,需要本人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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