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房地产新政策有哪些?回答的详细一点,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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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契税政策从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止,日期认定:商品房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以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如下:1、90平方以下普通住房:契税2%2、90平方-144平方普通住房:契税3%3、144平方以上高档住房:契税:5.5%二、出售普通住房的营业税、个税交纳方式:(日期认定:与之前执行的依据时间一样):商品房以契税完税日期或证载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改房契约或证载时间为准。1 展开
2012-03-08 09:5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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