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父在06年1月需钱在深圳买房,将其上海一间福利房以市价25万卖给我,因为当时两家关系很好,所以是合同就私下签订了,且他姑妈和他女儿也在合同上签了字认同。(合同写明将房子以25万元卖给我们,且钱款付清,以后我要处分该房屋不加干涉决不反悔。)合同未有公证。事情告一段落,他们忙于置办新房,且在外地生活,所以过户一事就耽搁下来。0... 展开
姑父在06年1月需钱在深圳买房,将其上海一间福利房以市价25万卖给我,因为当时两家关系很好,所以是合同就私下签订了,且他姑妈和他女儿也在合同上签了字认同。(合同写明将房子以25万元卖给我们,且钱款付清,以后我要处分该房屋不加干涉决不反悔。)合同未有公证。事情告一段落,他们忙于置办新房,且在外地生活,所以过户一事就耽搁下来。07年5月,我要求姑父继续履行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但其坚决不同意!我欲诉之法院,他们一家就以死要挟我,并出言恐吓我的人身安全!问题1:姑父搬出《上海市老年权益保障条例》说,自己已经过了60岁,签定的合同不具法律效力!还受老年法保护,即使法院也不能对其执行强制过户! 问题2:合同在06年1月签,07年5月我提出诉讼,诉讼时效有没有过? 问题3:我接下来要怎么做?对策?他们是在耍无赖,否认事实,寻死闹事,还扬言要杀了我,我是不是要去备案?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