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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村拆迁问题

1996年,我家在阳江镇砖瓦(二)厂开零售店时,在堤坝(江堤)旁建了一座房屋当时是经济用房(为了厂里职工方便,胜利圩指挥部也同意建造,但我家没有办准建证)。好几年前砖瓦厂倒闭了,从那时起至今那座房一直是我家仅有的居住用房(我家本有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已倒塌多年了,成了废墟)。现在那要改建,我家房屋要拆迁,村政府说给予100元每平... 展开
whanwff|2010-06-25 01:2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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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没有办理必要的规划批建手续!现在看看能不能补办到!估计你的维权之路不容易啊!从法律上说,你的房子现在属于违章建筑!
2010-06-26 14:03

海天驿

未办批建手续,就你行为本身而言是违规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也是属于违章建筑,城管部门有权对其使用强制手段。不过现在讲究的是人性化拆迁,因此,就算是违章建筑都给予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补贴你的建房时所花去的建房费用。仔细看了你的描述,如果是家仅有的居住房屋,而户口又在本地方的话,应该可以申请房屋核面,再以核准的面积来要求补偿。(这个要求必须你家有人是本地户口,而且确定你他处无房,就是需要开具无房证明)
2010-06-26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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