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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事件

离婚以后,老公答应把房子给我。离婚协议上,就写了老公把房子给我,因为去年我出差去日本,来不及把房子过户过来。现在我回来了,想把房子过户回来,很难办。因为房产证上有三个人的名字,分别是:我,我前夫,前夫的女儿。现在我想把他和他的女儿的名字去掉,他也同意,问题是怎么办?因为银行还有贷款,由我来还..该怎么办?
傅民骥|2008-10-30 18:35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段旭辉 二手房经纪人电话联系百科详情

你们先商议谁还银行的贷款,还了款证从银行拿出了(如果有分歧按法律程序应该是一人一半),然后去房交所过户就行了,带上身份证 户口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等材料
2014-02-23 21:15

侠客联盟

离婚后,本着一人一半的原则,如果一个人要房子,那要房子的那方给另一方钱(40万-8万-5万-30万)/2 ,这样算来:不要房子的一方还要给对方1。5万(首期和装修费借谁的父母就还给谁的父母,由要房子的一房偿还) 如果都不要房子,那房屋总价40万就是房子卖了以后的价格,计算方法一样。婚后是共同财产,所以谁还房贷都认为是夫妻共同还贷。
2008-11-01 14:10

旅讯网

简单啥,你们先商议谁还银行的贷款,还了款证从银行拿出了(如果有分歧按法律程序应该是一人一半),然后去房交所过户就行了,带上身份证 户口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等材料!具体的可以来电咨询我15823270055 我要问问你的具体情况和具体解决方案 答案补充 就是把证从银行取出来后,你们3个人到房交所去过户 过到你一个人的名下就可以了
2008-11-01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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