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低于 18287元)(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展开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收入低于 18287元)(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