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离婚,房子判给我和儿子居住,电器归前妻所有。房子在儿子18岁的时候我们自愿将房子过户给儿子
,费用各出一半。现在儿子18岁了,房子过户给儿子,我还有没有居住权?我去年找了个老婆结婚,我老婆有没有居住权(老婆户口没转过来)?儿子的妈妈有没有权利住?现在是儿子在他妈的指使下,要这个房子的产权,为了要赶我现在的老婆出去,我老婆已经八个月身孕了,我又在外地干活,(是我前妻起诉离婚的,这个妻子是离婚一年半后才认识的)。
其他答案
赶一个孕妇出去,要是孕妇有什么三长两短,他们良心能安?他们付得起这个责任? 如果您提出这两个问题对方还是固执己见的话就只有由你和你现在的妻子来提起诉讼或者直接由你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要回你的房子的产权。首先要想办法把你现在的妻子的户口转过来。 详细的还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咨询,掌握住“孕妇”这一条件,还有房子的购买合同等重要文件
2011-07-30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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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最初是你和你前妻一起买的吗?这样的话你们是出资人,还是可以居住的,不过现在房子已经过户给你儿子,他也有实际的处置权,变卖,抵押都可以,如果你想拿回房子的话可以拿出你当时出资买房的证据,然后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这件事,不过这就麻烦了,很可能失去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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