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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与合同终止?

今年3月本人作为甲方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收取了5000元订金,合同约定在3月25日前完成交易。但由于乙方单方面从银行撤走按揭手续,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合同最后一条没有写明,3.25日之后,没有完成相关手续,合同就失效。而是(待该房屋交易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本合同自动作废) 3.25后乙方提出由其朋友出现金全款购买... 展开
kuaidianzhong|2008-06-10 09:24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golb

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话那就麻烦了 因为现在新房购买是不管定金还是订金 都可以退的 如果要走法律程序 没有一家房地产公司能打赢官司 但是对于二手房 我就不是太了解了 既然现在有第三房会买房子 你就卖了嘛
2008-06-13 10:18

逍宇1001

首先:如果是这个(订金)的话,根本就不起太大法律效力的.订金也无需退还的.因为牵扯到细节问题,加以咨询法律顾问较为妥当!!!
2008-06-13 08:27

五角枫林

定金是不退的,你们双方在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违约责任便可以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解除合同。
2008-06-12 21:49

现代现义

甲方可单方解约,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通常是总房价的20%,订金也是不需要退的。
2008-06-12 20:28

西溪学士

建议退回定金,协议终止合同,然后再卖给第三方
2008-06-12 18:15

风哥存档

呵呵,你这事简单。你拖着别管他。合同上说明了在3月25日前办完。那是谁的原因就是谁的责任。最后的一句你也别理,那是一句费话。我在深圳做了三年多的二手房了,这种事见多了。该吃他定金的就吃。你就让他来起诉你。你正式通知他有什么问题让他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起诉你,过了一个月以后,你就可以再卖给第三方了。
2008-06-12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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