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老公出资以我的名字按揭的房子,婚后仍由他还贷,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
婚前他出了首付,月供基本由他负责,我自己出了部分作为提前还贷,房产合同是我的名字,不知是不是要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其他答案
我国的法律你这样的情况房子属于婚前财产,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你丈夫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他付的首付和还的房贷,那么房产证上的名字作为唯一的证据将证明房子是你的。关于婚前财产你可以搜索一下相关法律。
2009-12-11 18:35
评论(0)赞(0)点赞赞(0)举报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