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共有证如有一方签字,合同是否无效
我买了一套房子,甲方的房产证是两个,一个大的一个小的,等于是夫妻共有证,但是主证是他妻子的名字,小证是这个来签合同的这个男人也就是她老公的名字,但是合同都签订了,他嫌房价少了,老婆就以她没同意为由要撤销合同,并让我方给她赔偿违约金,但是我认为是他们反悔,应该给我赔偿相当于定金数额的违约金,如果打官司,我高他老公欺诈能告赢吗?... 展开
其他答案
首先,你肯定不需要赔他违约金的。对于买家而言,只有主观原因的付款不及时才会导致违约。其次,你们是否已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就是已经业主更名),如果已经过户了,理都不用理他,只要他没有办法证明你是以胁迫或欺诈的形式让他过户,那就没问题的。让他按时间节点交房给你。但如果没有过户,只是签定了销售合同,而且签字并未全部签到位的,是没有办法强制过户的,因为双方确实都有违约的权利,你确实很难索赔。但是如果已经 展开
2010-05-12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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