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但是拆迁补偿安置的前提是,你必须拥有该房屋的合法产 展开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第二十五条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但是拆迁补偿安置的前提是,你必须拥有该房屋的合法产权。《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才是合法被拆迁人,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安置,而房屋所有权证才是房屋所有权的合法证明,土地证和建设手续是不能作为完全合法产权的证明的。如果你说的”建房证“并不是规划部门审批的,也是无效的。 《第十一条 《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规划法》及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规定处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如果属于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对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但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按照规定是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的,但和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补偿是不一样的,各地的规定并不一致,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来进行补偿,而不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对于房屋所有权证的经营用房屋,补偿也不一样。一般来说要看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用途是什么,如果用途是“营业”而不是“住宅”,不管是否实际从事经营,就应当按照营业用房进行补偿安置,标准是比住宅高很多的。如果用途载明的是“住宅”,实际用于经营,只要能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有纳税记录,且房屋所有权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明的营业地点一致的话,一般可以比住宅适当提高补偿标准,但是肯定达不到和房产证标明“营业”的合法营业用房一样的补偿。另外,对营业用房,除房屋补偿之外,也还有其他补偿。《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一般是根据从事经营的面积、从事经营的人员数等因素分别给予搬家费和停业补助费等。但停业补助费只针对实际从事经营的,仅在房权证标明用途是商业,但未从事经营的,是得不到停业补助费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