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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用房产抵押超过十年未还。是否认定房产属借款人所有

popojm|2010-11-22 07:29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yyd81

1您好,这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他只是将房产证抵押给你,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登记是无效的,也就是说抵押合同是无效的。这个债务就变成没有担保的借款。但您仍然可以起诉借款人,他还是要承担债务的,但是如果他没有钱偿还的话,你就不能以房产抵押为由要求拍卖他的房屋了。而且从司法实践来看,如果他们只有一套房屋的,法院也一般不会对他的房屋强制执行的。2是如果您已经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他逾期不还款,您可 展开
2010-11-25 17:01

yeqinleaf

你好 双方合同到期时 一方不能按时履行条约还清资金 房产是可以由另一方用来抵押的 归自己所有 谢谢
2010-11-25 16:41

kaijinwen

我认为不是借款人的
2010-11-25 15:18

浣花者

是应该是吧
2010-11-2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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