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已经付清了款。可是由于房产证才四年,过户费很贵,想去公证处公证,明年再过户,请问这样有效吗?
是在玉林的房子,卖方的房产证是04年8月的,不满五年契税费8。25,满五年就2。6%。已经付清款了,可是想等到明年再过户,打算到公证处证明房屋已属我所有,请问这样公证生效吗?
其他答案
这样的操作在实际交易当中很多的,公证的内容实际上就是“委托公证”,也就是说业主在收你房款的同时,就全权委托你处理他这个房子的事情,你可以拿公证书和房产证把这个房子过户给任何一个人,包括自己。但是有个问题:原业主在一定的手续下可以取消委托。另外假如原业主有产权纠纷,债务等问题,在房子没有过户之前,房子有可能被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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