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在居住使用方面可以说是有保障的。农村集体成员(农村户口者)购买此类房屋,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什么太不利等后果。 所谓“房子小产权”是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国家不发产权证,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类房屋因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或称为“小产权”。2009年建设 展开
小产权房在居住使用方面可以说是有保障的。农村集体成员(农村户口者)购买此类房屋,没有什么关系,也没有什么太不利等后果。 所谓“房子小产权”是指在农民的集体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国家不发产权证,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的盖章。这类房屋因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或称为“小产权”。2009年建设部对此有个专门的明确表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此类房屋,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