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房产涉及第三方买卖
2004年我姐夫从他人购一房产,当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有第三方个人证明,三人均签字,未按手印,也未进行过户手续。2009年我向姐夫将此房产买下,因家属关系未签订合同,现房屋进行棚户改造,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现在请问如何将房产转到我自己名下,需要哪些步骤和方法,请律师给一方案。谢谢!
其他答案
你应该和你姐夫马上补签房屋买卖协议,日期就是实际买卖房屋的日期,出具收款收据,收集保留付款证明;最佳办法1、想办法找到原房主和你姐夫你们共同到“拆迁办公室”,将二次房屋买卖交接付款的等等证据交给拆迁办,并说明情况和经过,争取拆迁办同意“直接和你签订动迁安置协议”(难度较大,得做多方面的工作还是可能的,如果是你实际居住使用该房产,你可以声明不同意就不搬迁)。2、找到原房主协商直接将房产更名过户到你名 展开
您好,根据你所述情况涉及的法律关系,可以按以下步骤和方法解决。 一、最佳方式 :与原房主取得联系,由房主讲房屋直接过户给你。此种方式,时间最快,最省钱; 二、如果原主人无法联系,只有按以下方式解决: 1、你姐夫向房屋 展开
你好,这个问题处理方式比较复杂,而且对后期的影响、风险都比较大,你可以在方便时联系我、让我了解更多的细节,为你拟定一份协议,能够让你更好、更高效地保障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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