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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拥有两处的房产要不要多交税

我个人名下拥有两处的房产,但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要不要多交税呢?我的房子是我妈妈的,但她都写在了我的名下,请问这是否意味着我个人可以拥有这两处房子的处理权呢?也就是继承权?我的兄弟姐妹是不是没这个权利了,我妈没有说这些房子是要给我的,现在还是大家共用的。请帮我解答谢谢啦!!!!
路过联想|2007-06-16 05:42

其他答案

逐月照君

不需要,你办房产证的税金是按你合同上的金额打税,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3%,普通和非普通的区分就要看你地方房产局的标准了,广州就是120平米一上的房子就算非普通住宅了,房产证写你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你一个人的产权,不是继承权,你拥有它的买卖全部权利.
2007-06-16 05:4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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