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实在的,先不说结果如何,没有契约精神应该批评。但是,还是来帮帮你吧……房地产经纪活动是基于委托行为而产生法律关系的。要想对您有利,那么必须找到经纪公司合同的漏洞。1)看看关于支付佣金的条款。因为收取佣金的前提是完成房地产交易过户,若2万元是佣金,那么经纪公司是没有权利收的。但有权利向你收取一些经纪公司的运营成本,如针对你这这个交易而发生的广告费,人员工资,交通费等等。2)若合同上说的2万元 展开
首先,说实在的,先不说结果如何,没有契约精神应该批评。但是,还是来帮帮你吧……房地产经纪活动是基于委托行为而产生法律关系的。要想对您有利,那么必须找到经纪公司合同的漏洞。1)看看关于支付佣金的条款。因为收取佣金的前提是完成房地产交易过户,若2万元是佣金,那么经纪公司是没有权利收的。但有权利向你收取一些经纪公司的运营成本,如针对你这这个交易而发生的广告费,人员工资,交通费等等。2)若合同上说的2万元不是佣金,而是赔偿的话,我想您就算输掉官司也陪不了这么多钱,应为法院只支持合理的赔偿诉求,比如,针对你这这个交易而发生的广告费,人员工资,交通费等等。3)看看是否有不利您的霸王条款。 4)若觉得打官司不划算,可以从经纪公司的执业资格、工商、经纪人员的职业资格、经纪公司的委托合同、经纪公司的收条等方面去找经纪公司的漏洞,找到漏洞后可以去房地局(建管所)、工商、网上房地产、经纪人协会等方面经行投诉。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