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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上限为广州市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5倍,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按核定后的缴存基数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变更。涉及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尚未开展,若有变动,建议您及时留意我中心公告。谢谢您的咨询。
2016-05-09 15:00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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