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重新激活的问题
您好,由于我本人离职旧公司,并且在2016年1月19号注销了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现在又重新回广州并且重新入职公司,今天收到了公积金的短信得知我的本月公积金已经汇缴,但是我上网查询发现系统显示我原有的公积金账户已经是销户状态,不能查询,请问该情况我的公积金账户是仍然注销的状态,还是已经被激活了呢?我需要如何操作才能够继续可以...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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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若您注销之前的公积金账户后又入职本市缴存的单位,新单位为您重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继续缴存。一般情况下,重新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会沿用之前的公积金账号。重新开户缴存的职工,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网上业务大厅启用初期个人密码业务办理网点重设密码后方可登录查询,链接如下:http://www.gzgjj.gov.cn/gzgjj/ 展开
2016-10-18 14:57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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