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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取公积金相关问题

1本人是异地户口,原来配偶所在地购买住房(一手楼),提取过公积金,现在想停止此套的申请,用广州市内另一套住房(二手楼)公积金的资料申请,请问还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吗?2提取公积金时,假如贷款已还完,或者房屋已出售,能否继续提取公积金?3购买广州市内的住房,还需要提供还款依据吗?
ask2509616636|2018-08-23 07:46 |来自北京市

其他答案

ask6907009052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一、职工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在还款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已办理首次提取,若贷款提前还清,也可继续通过该房屋申请办理;若从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首次申请的,则不能以偿还贷款本息的条件申请办理。非按揭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非 展开
2018-08-24 14:55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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