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额度修改
本人于2010年购的二手房,当时未实现网签。82万购的房(有合同),银行贷款50万,使用是上一手房的额度28万。现在公积金系统也显示:贷款50万,购房28万,公积金只能提28万,这不合理吧,是否能申请至少按50万贷款来提取公积金呢?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回复:您好!二手房购房金额按契税证计税金额核算。贷款利息核算:1、从2013年8月1日起,职工首次以按揭购房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暂以购房本金核定,不计算贷款利息,即系统中贷款本金按贷款合同贷款本金录入,贷款利息暂录入为0。待职工提完购房本金后,再申请提取贷款还款利息。2、职工在2013年8月1日前已经以按揭购房条件办理了提取但未核算利息或额度核算有误 展开
2020-06-24 14:4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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