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5年入职公司至今,公司没有缴纳公积金。请问有文件可以申请补缴吗?申请的补缴时长是多久?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请贵单位为劳动者解答。谢谢
其他答案
可以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回复:您好!《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自2010年12月20日起实施,住房公积金是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和强制性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户籍和非户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有权督促单位履行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可 展开
2022-12-07 14:5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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