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业务咨询
1.婚前配偶单独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屋,配偶也办理了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且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也差不多能满足还贷的需求,请问婚后另一方还能办理公积金还贷提取业务吗?2.广州市花都区内有名下房产,因为工作原因在南沙不能实现每日通勤,故在工作地南沙租房居住,请问此种情况是否能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其他答案
这是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的回答:您好!1、您也可办理按月还贷。办理了公积金按月还贷,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月还贷期间,可提取额度不划分比例,公积金贷款部分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顺序划扣。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小于月还款额,差额部分从第二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扣划,如此类推。第一顺序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足额还款的,不再扣划其他顺序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上,办理了商贷部分按月还 展开
2023-08-17 14:43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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